114學年度第2學期加開「新生專題」課程
一、114學年度第2學期將加開「新生專題」(2學分)課程。
二、「服務教育一」、「服務教育二」、「新生專題」未修通過之學生,可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加選「新生專題」課程,以完成畢業修課規定。
三、自115學年度起,「新生專題」(2學分)課程僅於上學期開設,下學期將不再開設。
四、不論為原「服務教育(一)」或「服務教育(二)」未修通過之學生,後續皆僅能於上學期修習「新生專題」(2學分)課程作為補修管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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