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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選修課程開班人數說明

一、為確保教學品質、課堂互動及學習成效,本校通識選修課程之最低開班人數訂為20人。
二、通識選修課程於開學後第一週加退選期間結束後,依實際選課人數確認是否達最低開班標準。
三、若課程選課人數未達20人,將依規定予以停開,並協助學生重新選課,以確保學生學習權益。
四、本規範旨在提升課程運作效率與資源合理運用,並維持通識教育課程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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