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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及說明會

1. 教育部業於108年11月5日以臺教資(一)第1080147237B號令修正發布,本獎項每2年辦理1次,

    遴選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至多5名,各頒給獎狀、獎牌及獎金每人新臺幣30萬元。

2. 實施計畫第10點傑出通識教育教師推薦暨遴選原則進行推薦,每校可循內部程序推薦至多2名教師參選,

    曾獲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教育獎之教師,不得重複被推薦。

3. 候選人之報名作業由學校統一辦理,請於115年1月20日前填報線上申請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Vmjgl5),

       並以電子郵件寄送候選人報名資料pdf檔至本獎項承辦單位電子信箱(12thdaget@gmail.com)。

4. 教育部訂於114年11月28日(週五)中午12時15分至45分辦理線上說明會議,有意參加者,

     請於11月26日前填寫線上報名表,網址:https://reurl.cc/5bGanv。

5. 檢附「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實施計畫」及歷屆得獎名單各1份,附件1、2。

      相關推薦作業事宜,請詳閱本實施計畫,如有疑問本請洽本部委辦計畫主持人國立臺北大學

      王冠生教授,或計畫聯絡人吳宜真小姐,計畫辦公室電話:(02)86741111轉 67717、66170,

      電子信箱:12thdaget@gmail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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